【案情簡介】
保險公司代理人黃某在銷售保險時,承諾客戶張某分紅產品A每年有8000元分紅,滿期額外領取30萬元,與產品的實際情況不一致。為快速促成保單銷售,黃某還告知客戶產品即將停售,還投其所好贈送客戶張某紅酒一瓶。
【案例分析】
上訴案例中,保險公司代理人黃某欺騙投保人,故意夸大保險產品的收益,隱瞞了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屬于典型的人身保險銷售誤導行為。根據原銀保監會《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要求,保險機構在銷售產品時應向保險消費者充分說明:分紅保險未來分紅的不確定性,投資聯結保險未來投資回報的不確定性、實際投資收益可能會出現虧損,萬能保險在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收益不確定等重要的信息。
【消費提示】
為避免保險消費“陷阱”,平安人壽廣西分公司提示您:
1.在購買保險產品時,要正確認識保險保障功能,勿受高息誘導。
2.保險是一種風險管理手段,保險產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人身保險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在被保險人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時給付保險金。
3.對于有的代理人在推銷產品時,如存在以歷史較高收益率進行披露、承諾保證收益等行為,應當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銷售推薦行為,樹立科學保險消費理念,認真了解保險合同條款。
編輯: 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