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劉閃
公司購買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員工發生意外死亡,申請理賠時卻遭到保險公司全額賠付,只能按一定比例賠付一部分。近日,湖北一家工程有限公司的尚女士向極目新聞《幫到底》求助,希望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湖北分公司全額賠付。
尚女士是湖北湘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保險顧問。她介紹,2020年,公司在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湖北分公司為員工購買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意外險為每人80萬保額。2020年6月3日,公司員工呂某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鐵蓋鄉海南800千伏換流站現場工作時,意外從4米左右高空墜落。墜落后,現場同事趕緊將他送醫進行救治,當地醫院建議傷者立刻轉院。呂某隨即被轉到青海大學附屬醫院進行搶救,遺憾的是,經搶救無生命體征后宣告死亡。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保險保單
尚女士向極目新聞記者提供了青海大學附屬醫院疾病證明書。該證明書的診斷為呂某高處墜落傷,重度顱腦損傷,呼吸循環衰竭,入院時已無生命體征,醫院進行搶救,最終無生命體征死亡。
青海大學附屬醫院疾病證明書
居民死亡醫院證明(推斷)書
尚女士認為,該員工正是在現場工作時,由于意外事故導致的死亡。在先行給家屬賠付120萬元,并安撫好員工家屬后,今年年初,湖北湘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湖北分公司提出了理賠申請,并按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醫學死亡證明、關系證明、火化證、消戶證明、家庭關系證明、勞動合同、醫學搶救證明、戶口本、身份證以及保險合同等全套資料。
太平洋保險受理后表示該保單由總公司進行理賠,但是總公司卻稱該員工的醫學死亡證明是呼吸驟停,所以不能按80萬元進行賠付,并向投保人提出按一定比例賠付一部分。
而尚女士認為,公司購買的保險保額是80萬元,而且診斷證明為高處墜落,嚴重顱腦外傷,呼吸驟停,屬于意外,應該全額賠償,只賠付一部分不合理。
對于此案件,8月19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太平洋保險客服電話95500,轉接人工服務,表明記者身份,按照工作人員要求提供了保單號以及被保人相關信息,工作人員表示會有專人聯系記者并給出回復。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接到保險公司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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