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浙江省重點建設工程招標的評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七部委令第12號)、《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七部委令第30號)、《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浙江省重點建設工程發包承包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評標原則
評標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二.評標組織
評標工作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成員為5人及以上單數,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在浙江省重大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中隨機選聘。評標委員會組建后報浙江省招標投標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招標辦)備案。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作出的評審結論,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招標文件的規定。
三.評標程序和內容
1.評標的一般程序為:
(1)熟悉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
(2)投標文件的符合性審查;
(3)投標人的資信、業績評審;
(4)投標文件的技術評審;
(5)投標文件的商務評審;
(6)必要時,對投標文件中的問題進行詢標;
(7)根據評標方法和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分;
(8)完成評標報告,推薦中標候選人。
2.投標文件的符合性審查。
評標委員會應依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和規定,首先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和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
投標人不得通過補充、修改或撤消投標文件中的內容使其成為實質性響應的投標。投標人在投標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資料作為評標依據。
投標文件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經評標委員會審核認定,作為符合性審查未通過予以廢除,不再進行資信業績、技術和商務的評審:
(1)投標人的投標資格不滿足國家有關規定或招標文件載明的投標資格條件的;
(2)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簽署和蓋章的(僅限于單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3)不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實質性要求的;
(4)投標人不以自己的名義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或提供的投標保證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5)改變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內容或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暫定價的(但按照國家規范所作的修改除外);
(6)存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無效投標情況的。
3.評標委員會對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文件就以下三部分內容,按評標細則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評審。
(1)資信、業績評審。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查閱投標文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并進行集體討論后統一評分。
(2)技術評審。由技術評標專家負責對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采用記名方式各自評分。如發現某個單項的評分超出了評分細則所規定的分值范圍的,則該張評分表無效。
此項得分為:從評標專家的有效評分中扣除一個最高總分和一個最低總分(當專家人數超過9人時,扣除一個最高、次高總分和一個最低、次低總分)后的算術平均值(保留小數2位)。
(3)商務評審。由商務評標專家對投標文件進行商務評審。商務評標專家應對商務報價的范圍、數量、單價、費用組成和總價等進行全面審閱和對比分析,找出報價差異的原因及存在的問題。
商務報價評審應以報價口徑范圍一致的評標價為依據。評標價應在最終報價的基礎上,按照招標文件約定的因素和方法進行計算。凡屬招標文件的原因造成報價口徑范圍不一致的,應調整投標人報價,但因投標人自身失誤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調整。
(4)投標人的綜合得分為以上三部分評分的總和。
4.評標報告
評標委員會應根據評標情況和結果,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起草,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應在評標報告上簽字認可,評標專家如有保留意見可以在評標報告中闡明。
評標委員會應在評標報告中推薦得分排序前一至三名為中標候選人。得分相同時,報價低者優先。
評標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開標記錄;
(2)評標內容、過程和結果;
(3)廢標情況說明及依據;
(4)詢標澄清紀要;
(5)中標候選人的優劣對比和存在問題;
(6)其他建議。
評標結果按照《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要求進行公示,投標人如發現權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11號令)的規定向有關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四.評標細則
1.資信、業績評審0-5分
(1)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得1分;
(2)投標人的主項資質與投標某一項資質要求相一致的,得1分;
(3)擬派項目經理以項目經理的身份,承擔過類似工程的,得1分,具有一級項目經理資格的,加1分;
(4)擬派技術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的,得1分;
(5)投標人或擬派項目經理近二年內(從投標截止日及行賄行為記錄之日起算)有行賄行為記錄的,扣2分;
(6)投標人近二年內(從投標截止日及下達行政處罰通知書之日起算)在工程投標中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扣2分。
如果存在以上第(5)、(6)條情況而隱瞞不報的,資信、業績的評審不得分。
2.技術評審15-25分
(1)派駐現場的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專業配置是否合理;1-2分
(2)總分包之間的關系是否明確,各項管理手段是否科學,是否考慮為招標人另行發包工程的承包人提供便利的施工條件;1-2分
(3)施工現場總平布置的合理性;1-2分
(4)施工進度網絡計劃、關鍵節點和線路的保證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可行性;2-3分
(5)施工質量的控制和檢驗手段是否科學、可靠;2-3分
(6)原材料、半成品、外購件的質量保證措施是否可靠;1-2分
(7)施工機具和檢驗儀器的投入是否能夠滿足工程質量和進度的要求;2-3分
(8)各專業工種的配置和勞動力的投入是否能滿足工程的需要;2-3分
(9)工程關鍵部位的施工方案及保證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科學合理;2-3分
(10)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環保、消防等的保證措施是否科學、合理、到位。1-2分
以上評分保留小數1位。
3.商務評審30-70分
(1)符合性審查通過的投標評標價的算術平均值為報價平均值(評標價在5個及以上時,去除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評標價在8個及以上時,去除一個最高、次高價和一個最低、次低價)。
(2)報價平均值與符合性審查通過的投標評標價中的次低評標價(不足4個的與最低評標價)的算術平均值為最佳報價值;
(3)根據投標人的評標價與最佳報價值對比,計算投標人的商務報價的評分值,即:
a.評標價等于最佳報價值時,得65分;
b.評標價每低于最佳報價值1個百分點,扣1分;
c.評標價每高于最佳報價值1個百分點,扣2分。
以上報價評分不足一個百分點時,使用直線插入法計算。
(4)報價書質量3-5分,如發現報價存在遺漏、多計或少算(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時,屬于更改工程量清單內容的,不在此列),及其它差錯,視涉及金額大小和差錯次數酌情評分。
以上評分保留小數2位。
五.決標
決標由招標人負責,參與決標的人員不少于應到成員的三分之二。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決標按照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七部委30號令的有關規定,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將招標投標情況和決標結果報省招標辦備案后,向投標人發出中標或招標結果通知書。
六.注意事項
1.評標時間必須滿足保證評標工作質量的需要。
2.評標結束,評標資料留存省招標辦一套。
3.招標人應參照本辦法結合工程的特點和要求制定具體招標工程的評標辦法,在招標文件中公布,并報省招標辦備案。
浙江省招標投標辦公室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