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年底,我省共創建國家級防震減災示范學校12所、省級防震減災示范學校327所。這次頒布的《中小學防震減災示范學校評價規范》對學校在防震減災方面的組織管理、基礎條件、防震減災知識教育和應急預案等方面都作出明確規定,要求中小學校選址要避開活動斷層、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地段,校舍達到重點抗震設防標準。
根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范》,我省應急避難場所分為Ⅰ類、Ⅱ類、Ⅲ類。其中,Ⅰ類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標準最高、應急避難能力最強,要滿足安置超過30天、有效避難面積不少于5萬平方米、最高避難人數9萬人的條件,具備較完善的生活保障設施。特大城市、中小城市、縣城等根據自身城區人口數量、密度、分布等實際情況,科學規劃城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