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4個多月,備受關注的“深房理”案件調查處理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據悉,經初步查實,“深房理”涉嫌房產眾籌和代持、違規套取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虛假廣告宣傳、隱瞞收入偷逃稅款、偽造國家機關公文、非法集資等多項違法違規問題,21.55億元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有119人參與房產代持或眾籌,“深房理”會員中有44人為持牌房地產中介,對于“深房理”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相關人員,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逮捕2人,刑事拘留3人,其他人員將視情節輕重進行問責和處罰。
“深房理”案件表明了監管部門落實“房住不炒”定位,嚴厲打擊各類投機炒房行為的堅定決心,打擊不法投機行為既給泡沫沸騰的局部市場降溫,同時也給其他地方的房地產市場敲響了警鐘。
幾年前,經濟學家、銀監會國有大型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于學軍撰文指出,全國銀行業的房地產貸款加上以房地產做抵押的再融資貸款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重超過了40%。中國銀行體系抵押物品的高度房地產化和中國經濟過度被房地產捆綁,房地產的泛金融化屬性過高,房地產過度金融化,居民負債率占相當大的比例,甚至一半投資都投入房地產市場,這是非常麻煩的問題。
而去年此時,央行黨委書記、 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陸家嘴論壇上告誡各方,在一些商業銀行的信貸結構中,房地產占比偏大已超過安全邊際。歷史證明,如果過度依賴房地產最終會付出代價。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他再次警告說:在經濟活動急劇收縮時,信貸投放明顯加大,原定的廣義貨幣與社會融資規模增速都遠高于預定目標,以至全社會的總體杠桿率和分部門杠桿率都出現較大反彈,“要警惕房地產可能成為最大的灰犀牛”。
房地產是最容易得到杠桿加持的行業,歷經二十多年,存量的杠桿規模處在歷史高位,商業銀行過度投放房地產貸款,有的銀行甚至一半的貸款與房地產相關。宏觀上看,信貸結構存在嚴重的扭曲和錯配。監管當局深刻認識到,金融體系已深度被房地產綁架。“房住不炒”已落實4年有余,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深圳的“深房理”案件反映出個別地方房地產調控還要在構建長效機制、下大力氣凈化市場環境上下功夫。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對多家商業銀行開出涉房的罰單,重點是以商業銀行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為懲罰目標,有的甚至領到了天價罰單。而在上半年,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聯合發文,要求商業銀行在一定期限內把涉房地產貸款壓降到安全值以內,這昭示的是監管當局在認清風險形勢后鐵的意志和決心。這次拿“深房理”開刀,強調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效機制建設,與短期調控不同,意味著更加全面化、精準化和常態化,需要綜合運用金融、行政、法律等多重手段標本兼治,既解決當下人民群眾反應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問題,又注重完善體制機制,從源頭上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的創新發展一方面實現了現代社會取得了諸多偉大的成就,實現了偉大的繁榮,但是金融創新也是一柄雙刃劍,特別是房地產金融在每一次危機中都爆發出巨大的破壞力,給社會造成巨大傷害,金融業成為泡沫膨脹導致經濟失衡和民眾遭罪的禍首,并且容易把分散的風險匯聚成系統性風險。
本世紀初,華爾街的互聯網泡沫破滅后,一個更大的泡沫——房地產信貸泡沫迅速做大,大量的騙子貸款、龐氏貸款充斥金融管道,隨著房價不斷推高,財富效應外溢,擁有可抵押房產就像在家里裝了一臺“提款機”,房地產的超級繁榮給美國人帶來逾百萬億美元的財富增值,這吸引更多的人沖進來——危機爆發前的十個月中,借款人在借款后短期內即出現拖欠貸款的比例接近翻了一倍。這一數據表明,在房地產市場遇冷交易不暢時,房屋持有人通過抵押貸款迅速變現逃離,借款人在取得抵押貸款時,本身已不具備還款能力和意愿,他只是來高位套現賭一把,賭得贏就套現,賭輸了就扔給銀行和貸款公司。
資產和信貸泡沫破裂前,持續低利率的市場環境下,金融加速器的信用創造和貨幣乘數的放大機制釋放出能量巨大的房地產繁榮的泡沫,這種無限的貨幣和信用創造制造的住房價格的飆升具有經典的狂熱泡沫的所有特征。互聯網泡沫破滅后,與房地產相關的抵押貸款及資產證券化業務就成了華爾街投資銀行家們“下金蛋的鵝”。
這方面,我們也要吸取教訓。近年來,在經濟下行周期中,由于信貸的總體寬松,相當一些逐利資金通過或明或暗的渠道繼續涌入房地產,“深房理”事件剝開了經營性貸款違規繞圈流向房地產的問題。近年來,在嚴格調控的情形下,一些大中城市的新開樓盤繼續呈現低中簽率和“夜光盤”的現象,上千萬元的房子都不用貸款,也貸不了款,全是現金付,個中貓膩與這些灰色地帶關系密切。而這種不受監管的“資金暗河”導致了局部地區房價的失控,加大了房地產自身風險和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從總體上構成國家風險。
今年以來,盡管信貸投放在增加,上半年放了12.7萬億元,創歷史峰值,但包括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在內的涉房貸款,包括按揭貸款都處于斷流狀態,只壓不增。與此同時,各大銀行的房貸資產證券化停擺。因此,國內多家頭部房地產商集體出現流動性窒息,命懸一線。房地產的每個環節都是與債務相關聯的,每個負債人都承擔著風險,也承擔著清償責任——是債總要還。正是無數個體的風險總和才形成整個的系統性風險。對此,我們始終要保持足夠的警惕。
(作者系南京大學長江產經智庫特聘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