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真的要來了?!四部門召開重磅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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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真的要來了?!
四部門召開重磅會議!
5月11日,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負責同志在京主持召開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聽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及部分專家學者對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小編給大家劃重點:
這次的座談會,對于房地產稅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節點,傳遞出房地產稅加速推進的信號。
提出:部分城市改革試點。意味著房地產稅圈定出了部分城市的范圍。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除上海、重慶外,可能會擴大。
其中,大概率會試點的城市,有深圳、廣州、杭州、西安、東莞等,北京作為首都也是有可能的,不排除上海、重慶也會繼續試點。
房地產稅立法勢在必行,進度有可能加快。
房地產稅立法,大概率會涉及對于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征收。那么,對于房產稅,你是否都了解清楚了呢?到底啥是房產稅?征稅對象是誰?又有啥優惠呢?我們接著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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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房地產稅
別再混淆了!
很多人搞不清楚房產稅和房地產稅,被這兩個概念弄得迷糊,今天統一來說一下:
房地產稅
是一個綜合性概念,不是一個單一稅種。它包含了針對房地產所征收的所有稅種。
也就是說,目前沒有房地產稅這個稅種,或許以后隨著國家立法的推進會成為法律條文,而我們目前常說的房地產稅只是一個名詞或者說一個概念,是指關于房地產涉及的各項稅收的匯總,其中涵蓋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等等。
房產稅
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在持有期間進行征收的稅種。它是包括在房地產稅里面的,目前炒的沸沸揚揚的就是這個稅種。
按征稅環節梳理的房地產涉稅稅種:
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房地產稅是針對房產征收的所有稅目的總稱,其中覆蓋房產稅在內的很多稅種。也就是說所有與房產相關的稅都叫房地產稅。
而房產稅只是針對房地產稅的一個分支,征收對象只是房產,所以說房產稅是包含在房地產稅之內的。因此最近大家口中的房產稅只是和房產的持有相關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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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稅率
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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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有1.2%,12%和4%,具體如下:
1.2%為從價計征——依據房產計稅余值征稅(一般適用于自用類的經營房屋);
12%為從租計征——依據房產租金收入征稅(一般適用于出租類的經營住房);
特殊情況:稅率為4%——自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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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依據:
房產稅分為按房產余值從價計征或按租金收入從租計征兩種。
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
對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為計稅依據;
注意: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房產稅;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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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時間:
自建的房屋
自建成之次月起繳納;
購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繳納
委托施工企業建房的
從辦理驗收手續次月起繳納
購置存量房
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
出租、出借房產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
注意:納稅人因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應截止到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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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地點
應當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稅,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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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征收,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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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稅額
依據房產計稅原值征稅的:全年應納房產稅=房產原值×(1-原值減除比例)×1.2%;
依據房產租金收入征稅的:每次應納房產稅=每次租金收入(不含稅)×12%;重點:如果某建筑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房產建筑面積×2×單位地價,宗地容積率是指一宗土地上的建筑物總面積與地面面積的比。
例如:某工廠有一宗土地,占地2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平均地價1萬元,該宗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通過計算可知該宗地容積率為8000/20000=0.4。因為0.4小于規定的宗地容積率。
因此,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應稅房產建筑面積×2×土地單價=8000平方米×2×1萬元/平方米=16000萬元。
該工廠的廠房主要用于生產某金屬制品,該工廠為一般納稅人,該地區原值減除比例為30%,該工廠應繳納多少房產稅?
綜上所述,該工廠全年應繳納房產稅為16000萬元×(1-30%)×1.2%=13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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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稅
其他熱點問問題答疑
1.為什么要開征“房地產稅”?
答:房地產稅主要作用就是調節收入分配、籌集財政收入。
2.哪些房子需要繳納“房地產稅”?
答:所有的工商業住房和個人住房。
3.按照什么基準來交稅?
答:按照評估值來征稅。
4.會減免嗎?
答:在所有國家的房地產稅制度安排里面,都有一些稅收優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標準,或者是對一些困難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難群體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等。當然具體的方式不一樣,水平不一樣,但是都有一些稅收優惠(也就是說,中國也會有減免和優惠)。
5.目前房地產稅的立法進展到了哪一步?
答: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律草案。房地產稅總體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按照這樣一個總體思路。目前,我們正在設計、完善,同時再進行論證和聽取意見。
有網友評論稱希望出臺房地產稅,并且對從什么地方開始征收展開了熱烈討論……
目前房地產稅僅在上海和重慶試點
2011年1月,上海和重慶兩市曾先后啟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不過目前,兩市試點的房地產稅擴圍方案已停止。
上海市和重慶市的房產稅試點方案雖然出發點都是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但這兩個試點城市的房產稅卻是兩個版本。
據悉,上海的房產稅試點范圍為上海全市行政區域,作為參照的“新房成交均價”指上海市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價。重慶的房產稅試點范圍為重慶市主城9個區,作為參照的“新房成交均價”指上兩個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成交均價的算術平均。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總體上來說,重慶模式以高端豪宅為重點征收對象,較為符合重慶市“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房地產調控理念,對高檔住宅成交形成有效制約。而上海模式以多套房為主要征收對象,對炒房行為起到了抑制的作用。